济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复线项目自主验收公示11
发布日期:2020-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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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联合环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济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复线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2017年11月济源联合环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中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扩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
河南省中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1月14日对济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复线项目的环境空气、废气、废水和噪声进行了监测,并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现场勘察及资料调研结果、环评批复要求、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定及验收监测结果,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
2018年1月9日济源联合环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济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复线项目(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单位济源联合环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河南省中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济源市工程建设监理所的代表以及特邀五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济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复线项目属于扩建工程,即在原有厂房内新增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与原有生产线同等规模,主要包括原料传送系统、上料系统及破碎消毒系统,其他(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原有工程。本次验收只对新增的生产线进行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济源联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济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复线项目生产废水总排口中悬浮物、COD、氨氮和BOD5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限值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GB/T18920-2002)表1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济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复线项目,生产车间废气排放口,氨、硫化氢最大排放量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标准限值要求
济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复线项目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中氨和硫化氢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
结合《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总量分析如下: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无废水总量控制。项目大气污染物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三. 验收结论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情况,经实地验
收考察,该工程总体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对工程提出的环保措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验收工作组同意济源联合环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济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复线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91-6081388
公示期:2018年2月12日-3月3日
注: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济源联合环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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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复线项目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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